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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酒泉明森电子科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209********857J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804民初1095号
案号
(2021)桂0804执1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酒泉明森电子科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赁吊车费用46700元给原告傅国荣;本案受理费968元,财产保全费487元,合计145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酒泉明森电子科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3-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童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0762388857J
登记机关
肃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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