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省龙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76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5)松民初字第334号 |
案号 |
(2005)松执字第000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省龙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哈尔滨市海外涂料厂拖欠工程款及材料款共计人民币322545.61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348元、诉讼保全费1613元共计8961元由被告黑龙江省龙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05-07-22 |
发布时间 |
2014-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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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志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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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太平区红河五街区515楼6单元4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