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九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19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盱民初字第2105号 |
案号 |
(2015)盱执字第001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祖兆祥于2014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鞠华祥货款50000元,被告泰州市九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鞠华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1-04 |
发布时间 |
2015-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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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广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2141940063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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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州市长兴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