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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昌吉州玉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55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301民初2575号
案号
(2019)新2301执19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昌吉州玉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祥、赵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闫风梅借款本金200000元,律师代理费15000元,共计215000元,并按照月息10‰向原告闫风梅支付自2017年9月5日至本金还清之日的利息;二、被告张庆玉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9-05-28
发布时间
2019-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新2301执1911号
立案日期
2019-05-28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1948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庆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0715530152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南路东方国际步行街037号(43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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