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39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83民初8659号 |
案号 |
(2019)苏1283执2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所欠原告劳务分包款29570元,双方一致同意由被告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二、两被告在结算工程款时,通知原告杨新平(联系电话:13852673986)。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70元,由被告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加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时间 |
2019-09-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1283执211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984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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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章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70399657X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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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兴市虹桥镇蒋华振华路8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