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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21********4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5民初6231号
案号
(2020)苏0115执51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睿确认欠原告夏晖借款本金663767元、资金占用损失38474.67元,合计702241.67元。自2020年9月起,于每月月底前最低支付10000元(先抵扣本金),于2021年9月30日前付清全部款项。若被告王睿有一期不按期支付,则其自愿加付以全部未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原告夏晖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及利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夏晖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004元,由被告王睿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夏晖垫付,被告王睿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加付此垫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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