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庄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02********2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812民初8074号 |
案号 |
(2020)苏0812执3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庄静于2020年8月5日前返还原告顾玉田20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顾玉田12000元;二、上述有一期未偿还,被告庄静支付违约金5000元;三、本案争议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7007元,减半收取3503.5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6023.5元。由原告顾玉田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2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