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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禹城森琪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6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482民初125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鲁1482执2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禹城森琪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代偿款80万元及利息损失,2被告山东熙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1800元,执行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3-05
发布时间
2018-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洪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826768133196
登记机关
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梁家镇范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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