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龚昌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311********3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026民初64号 |
案号 |
(2021)新4026执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昭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龚昌兵支付原告王永绪工程款135,000元,此款于2020年12月25日前支付100,000元,剩余35,000元于2021年5月1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昭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