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慈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3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802民初1166号 |
案号 |
(2018)皖1802执21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慈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慈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返还原告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人民政府149978.37元。本案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安徽慈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慈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07-26 |
发布时间 |
2018-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成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7330196308 |
登记机关 |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曙光路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