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乐美饰家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24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3民初6528号 |
案号 |
(2021)京0113执23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都美乐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原告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合同垫付款项12 994 080元及违约金(以12 994 08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2019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天津美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乐美饰家贸易有限公司、深圳象限家居设计有限公司对被告成都美乐乐贸易有限公司前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告成都美乐乐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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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臻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062404668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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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5层508-5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