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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盐城市中恒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280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0113民初134号
案号
(2018)黔0113执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云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盐城市中恒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用付劳务报酬74000元,其中被告盐城市中恒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前支付原告李用付37000元,剩余37000元于2017年7月1日前付清;二、原告李用付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650元,减半收取825元,由原告李用付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8-02-06
发布时间
2018-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董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00762806772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盐城市盐马路33号万方花园1号楼六楼(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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