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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隗功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23********6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23民初2538号
案号
(2021)冀0623执恢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涞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隗功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9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从2018年2月3日开始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25元,减半收取963元,由被告隗功珍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涞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2-20
发布时间
2021-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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