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饶市华丰铜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802民初2428号 |
案号 |
(2018)皖1802执31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冻结被申请人上饶市华丰铜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不足部分在差额范围内对其他财产予以保全。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宣城金涛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11-13 |
发布时间 |
2019-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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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崔伟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0076703680X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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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黄源片区(县枫岭头镇黄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