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于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5********3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305民初4543号 |
案号 |
(2021)鲁0305执6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于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淄博云头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货物损失77127元。2、案件受理费864元、财产保全费791元,由被告于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