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潍坊宏盛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97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103民初1472号 |
案号 |
(2017)鲁1103执1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潍坊宏盛铸造机械有限公司欠原告莒县万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货款82 331.18元,自2017年7月起每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货款10 000元,最后一笔货款12 331.18元于2018年2月25日前付清。二、若被告未按第一项内容按时足额给付货款,则原告有权就欠付货款总额及利息(利息以82 331.1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5年8月22日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 858元,减半收取929元,由被告潍坊宏盛铸造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11-02 |
发布时间 |
2018-0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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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丁炳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169731626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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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诸城市北外环路53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