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宁永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青民二初字第2126号(2015)青民二初字第2126号 |
案号 |
(2016)桂0103执27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宁永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原告朱昌朝偿还284636元;支付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284636元为基数,自2014年9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分段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律师代理费1481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6-07-28 |
发布时间 |
2017-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泽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3675037194A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思贤路36号冶金大院招待所六楼6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