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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开封市华中网架彩板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26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鼓民初字第853号
案号
(2021)豫0204执恢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开封市华中网架彩板有限公司共欠原告邱予宁借款200000元。于2015年12月30日前,被告开封市华中网架彩板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邱予宁200000元,并支付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本金200000元,月息1.2分计算)。被告李华民承担上述借款本息的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开封市华中网架彩板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先行垫付,待被告履行本调解时一并支付原告)。保全费1770元,由原告邱予宁承担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华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00712690740U
登记机关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注册地址
开封市刘寺村南鼓楼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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