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鲁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1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台民初字第01579号 |
案号 |
(2017)豫0927执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鲁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孙垂宽、姚德申购车款902000元,支付鉴定费用7500元,以上共计9095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1-17 |
发布时间 |
2017-06-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00678137158Y |
登记机关 |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聊城市东昌东路东首(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广福刘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