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8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922民初3144号 |
案号 |
(2018)苏0922执1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江苏洲宇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7578900元,并承担此款自2018年4月28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每月1.78%计算的利息。二、被告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6月22日起每月30日前向原告江苏洲宇建设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直至协议第一项确定的工程款及利息付清为止。如有一期未按约定足额履行,原告可对未履行的全部工程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三、被告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江苏洲宇建设有限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200000元,此赔偿款于2018年6月30日前付清。被告如未按约定期限履行,原告可一并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滨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7-13 |
发布时间 |
2018-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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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22573844753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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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滨海县正红镇民营创业园育才西路3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