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金晖光电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2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983民初1812号 |
案号 |
(2019)鲁0983执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金晖光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422324.46元;二、鉴定费60000元,由原告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0000元,被告山东金晖光电有限公司负担30000元。案件受理费25738元,由原告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137元,由被告山东金晖光电有限公司负担1760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24 |
发布时间 |
2019-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鲁0983执46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24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42232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835652069709 |
登记机关 |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肥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