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安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40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902民初3434号 |
案号 |
(2019)苏0902执6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安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朱秀海工程款145万元并从2017年6月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月息1%承担利息。被告郭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28 |
发布时间 |
2019-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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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0271408121X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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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盐城市亭湖区南华景园6、7幢6-201室3-8号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