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敦煌圣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7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方圆执字第0115号 |
案号 |
(2018)皖01执6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方圆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安徽中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圣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敦煌圣都月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中成输送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敦煌金渤瀚实业有限公司、包艮果、刘忠、齐中英、刘亚平向申请执行人天津丰瑞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按生效执行证书计算)。二、向申请执行人天津丰瑞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按法律规定计算)。三、负担本案出具执行证书公证费用7500元;承担本案执行费10843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06-07 |
发布时间 |
2018-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982067210504Q |
登记机关 |
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镇秦家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