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普洱晟鑫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964**** |
执行依据文号 |
思劳人仲案字(2016)第54号 |
案号 |
(2017)云0802执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思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普洱晟鑫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拖欠的工资25821.35元;被申请人普洱晟鑫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补缴申请人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将个人缴纳部分交予被申请人进行补缴(具体数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数为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01-06 |
发布时间 |
2017-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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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银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80269796428X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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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与白云路交叉口东北(天成花园)1幢2单元6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