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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傅超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81********2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681民特43号
案号
(2021)湘0681执1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汨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傅超良借楚合林人民币50000元,利息人民币11000元,本息共计人民币61000元,由傅超良于2020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给楚合林。二、傅超良如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楚合林可就未履行的全部款项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此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协议,双方不得再议。本院认为,申请人的上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上述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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