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大禹建工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4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禹商初字第89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鲁1482执4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山东大禹建工机械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30万元及利息、罚息;2、被执行人山东大禹建工机械有限公司逾期未能履行,申请人有权就此被执行人抵押给原告的44台机器设备折价或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3、被执行人邢凤君、陶发忠对第一判项在最高本金余额130万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第二判项不能实现债权,申请人有权对两被告任东元、陶晓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位于禹城市通衢路泰和小区1号楼沿街3号房产及位于禹城市通衢路东文化街泰和小区1号楼3号门市上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拍卖后的价款在最高本金余额1002000元内优先受偿;5、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16679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由被执行人山东大禹建工机械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6-01 |
发布时间 |
2017-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邢凤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27924850170 |
登记机关 |
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