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雅安市梦得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89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雨城民初字第1687号 |
案号 |
(2017)川1802执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吴龙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张文惠、罗爱萍借款60万元。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吴龙清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在本判决执行时由被告吴清龙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7-01-17 |
发布时间 |
2017-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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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龙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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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雅安市雨城区滨江西路10号、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