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聊城市惠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6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502民初6048号 |
案号 |
(2019)鲁1502执12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聊城市惠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赵长辉于 2018年6月7日支付原告王秀春预交的诉讼费28 650元;于2018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秀春借款60万元、保全费、保全担保费2万元,共计62万元;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秀春借款200万元,剩余借款20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一次还清。以上款项由二被告直接支付至王秀春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行,账号:5522452280011215;二、如被告聊城市惠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赵长辉未能按上述偿还期限偿还,由二被告以未偿还的借款数额为基数,按照月息2%自2014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原告王秀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7 300元,减半收取28 650元,由原告王秀春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28 |
发布时间 |
2019-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长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00699696290E |
登记机关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聊城市高新区韩集乡贾赵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