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宜黄县诚翔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91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6民初420号 |
案号 |
(2021)赣1026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宜黄县诚翔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宜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归还借款1,5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被告宜黄县诚翔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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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宇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26309132917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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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戏剧院一楼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