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3********4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芦山县人民法院(2019)川1826民初699号 |
案号 |
(2021)川1826执恢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劳务费152000元及利息(以152000为基础从2016年8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直到付清为止);还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