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汉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07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113民初6819号 |
案号 |
(2021)苏0113执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汉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原告董征海工程款1013936元:于2018年4月20日之前支付150000元,2018年10月1日之前支付100000元,余款763936元于2019年2月5日之前付清;二、若被告江苏汉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逾期履行,应自逾2期之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并且原告董征海有权就全部余款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就本案所涉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13999元,减半收取6999.5元(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苏汉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2018年4月20日前直接给付原告。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董征海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尊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07307273676 |
登记机关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徐州市朝阳贵邦67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