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四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2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莱山商初字第222号 |
案号 |
(2014)莱山执字第008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烟台四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孙文宁连带支付原告孙海蓉钢材款339050元及违约金17584元(违约金计算至2014年2月28日),于2014年9月20日前付清。二、被告烟台四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孙文宁自2014年3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继续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止。三、原告孙海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8546元减半收取4273元,由被告烟台四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孙文宁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4-11-06 |
发布时间 |
2014-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文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莱山区西马家都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