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聊城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1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5民终198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鲁1502执46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2019)鲁1502民初102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1751650元及利息损失(自2018年7月19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175165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后被申请人不服,上诉至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15民终1988号民事调解书,内容为: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本息200万元,于2020年10月13日前将该笔款项一次性汇至申请人账户中,如被申请人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双方均同意按照一审判决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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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延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0070615604X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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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聊城市柳园南路闸口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