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盛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33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07民初2800号 |
案号 |
(2020)苏0707执30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盛娟于2020年7月21日前返还原告胡排圣款4000元;剩余款项5190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付清。如逾期,原告即可就余欠款项申请执行,则加付违约金1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