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盐城市恒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67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大民初字第00853号
案号
(2016)苏0982执15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蒋久进给付原告杨松兴工程款850000元,并承付该款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二、被告恒源公司对被告蒋久进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被告丰轩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被告恒源公司、蒋久进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驳回原告杨松兴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41元,诉讼保全费3600元,合计18841元,由被告蒋久进、恒源公司、丰轩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9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6-05-23
发布时间
2017-03-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2576735253T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新街南首房产商住楼三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