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天宇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89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2825民初1501号 |
案号 |
(2018)鄂2825执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宣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天宇物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00000元及利息295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二、被告湖北天宇物流有限公司自2016年5月6日起至判决之日止(1年233天)按年利率24%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800000元的利息1100975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恩施州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980元,由被告湖北天宇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宣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8-03-08 |
发布时间 |
2018-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鄂2825执220号 |
立案日期 |
2018-03-08 |
执行法院 |
宣恩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211955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一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28250789112859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宣恩县工业园区椒园片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