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高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9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102民初8387号 |
案号 |
(2017)黑0102执2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里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高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张照军租金318543.85 元。二、被告黑龙江高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牙g率标准计算给付原告张,照军自2 014 年 1 1月1 6日起至付清租金318543.85 元止的利息损失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7-05 |
发布时间 |
2017-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9676984951R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三路2518号世茂滨江(三期三区)72号楼2单元16层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