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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燕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328********53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481民初5647号
案号
(2021)豫1481执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燕超同意偿还原告陈长春借款本金2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陈长春16500元,自2021年1月份起,于每年的8月25日前偿还原告陈长春5万元,直至清偿全部借款(被告燕超已支付原告陈长春利息2万元,原告不再要求被告支付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3-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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