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泉州大喇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7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丰民初字第5803号 |
案号 |
(2016)闽0503执005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自2015年9月4日起解除双方于2015年6月12日所签订的《户外广告发布业务合同》;二、双方共同确认:被告泉州大喇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2016年5月30日前支付原告福建中和广告有限公司36万元。具体还款计划如下:1、2016年2月5日前支付3万元;2、2016年2月29日前支付9万元;3、2016年3月30日支付8万元;4、2016年4月30日前支付8万元;5、2016年5月30日前支付8万元。三、被告泉州大喇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按时足额将上述每期款项汇至原告福建中和广告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吴燕茹;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凯旋门支行;账号:6236 6818 3000 4493 185);四、若被告泉州大喇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任一期款项,则其余款项视为全部到期,原告福建中和广告有限公司有权按总额40万元(扣除被告已偿还的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上述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本案纠纷了结,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本案纠纷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6-02-19 |
发布时间 |
2016-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鹏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2791798695P |
登记机关 |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鲤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后巷5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