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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启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2********2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522民初1775号
案号
(2021)甘0522执3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秦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启明于2021年1月16日前向原告王春祥支付欠款2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2-09
发布时间
2021-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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