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浦公馆宏冠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24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湛仲字第1945号 |
案号 |
(2021)桂05执恢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申请人合浦公馆宏冠物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冉再飞支付工程款255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557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8月24日起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同期同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申请人冉再飞的其他仲裁请求。三、本案仲裁费40598元,由被执行人合浦公馆宏冠物流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21672472457R |
登记机关 |
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合浦县公馆镇新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