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新荣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9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02民初3667号民事判决书、(2019)皖0102民初3667号民事裁定书(补正 |
案号 |
(2021)皖0102执11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安徽新荣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400万元、利息21.3333万元及逾期利息(以400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安徽金母籽食品有限公司、杨国荣、王雨峰、胡卫星、吕玮、夏向德、张莉对被申请人安徽新荣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申请人就上述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申请人安徽新荣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舒城县汤池镇茶亭村的林木资产(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号20171019001,林权证号舒林证号(2008)第2507030148号)享有优先受偿权;4、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强制执行所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4247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国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23784945394J |
登记机关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