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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文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2********5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522民初2433号
案号
(2021)豫0522执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宋文军欠刘燕平借款120000元,从2020年6月8日起每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宋文军如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分期偿还义务,刘燕平可向法院申请全额执行,宋文军自愿承担10000元违约金;三、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以上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770元,减半收取计1385元,由宋文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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