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鹏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7********429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0725民初1705号 |
案号 |
(2018)甘0725执16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甘肃鹏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交付原告山丹县盛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价值662860元的位于山丹县金脉朝阳A区9#楼的商品房。逾期,则在三十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8-11-01 |
发布时间 |
2019-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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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余鹏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702091198429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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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二环路润泽庭院B1号楼2-13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