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珲春市盛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0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吉2404民初226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吉2404执8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珲春市盛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学玲于2018年4月30日前支付珲春市东方吉地节能墙体建材厂材料款124516元。二、如珲春市盛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学玲按期履行,则珲春市东方吉地节能墙体建材厂放弃利息,如珲春市盛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学玲不按期履行,则支付珲春市东方吉地节能墙体建材厂利息(从2017年9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2790元,减半收取1395元,由珲春市盛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8-05-16 |
发布时间 |
2018-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学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04574088478Y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珲春市英安镇大榆树村三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