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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3********56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322民初10521号
案号
(2020)苏1322执76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沭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顾学刚、韩艳欠原告徐伟建款38400元及利第2页/共2页息(利息以38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由被告顾学刚、韩艳自2020年1月起于每月的20日前向原告还款3000元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徐敏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如被告顾学刚、韩艳、徐敏云任一期逾期还款或未足额还款,则视为剩余全部款项到期,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四、原、被告之间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五、案件受理费1020元,减半收取510元,由被告顾学刚、韩艳、徐敏云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沭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2-02
发布时间
2021-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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