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乔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328********81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481民初7409号 |
案号 |
(2021)豫1481执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乔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贾树恒借款本金36500元及利息(利息以36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