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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康五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2********3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522民初1334号
案号
(2021)甘0522执2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秦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康五福分两次归还薛茂生借款318150元,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薛茂生借款5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归还借款268150元;二、案件受理费6072元,减半收取3036元,由康五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26
发布时间
2021-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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