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呼图壁县新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87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23民初934号 |
案号 |
(2018)新2323执7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呼图壁县新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韩润兰偿还借款本金2110000元、利息337600元,合计24476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380元,减半收取13190元,由被告呼图壁县新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时间 |
2018-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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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冠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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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S201路南侧(县社保局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