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文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4********0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623民初402 号 |
案号 |
(2021)黔0623执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文武自愿偿还原告田春雁借款 16,000 元,限于2020 年 09 月 13 日前付清;二、原告田春雁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